首页 |新闻 |娱乐 |财经 |科技 |军事 |体育 |游戏 |健康 |汽车

孩子上运动课受伤,责任谁来负?

2019-11-21 10:54:37 来源:京广网     点击: 字体:
当下,家长为了孩子有个好身体,纷纷给孩子报上运动兴趣班。跆拳道、篮球课、足球课等等,但是孩子安全意识毕竟不强,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很大,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该由谁来负呢?

小鹏今年7岁,为提高他的身体素质,家长给他报名跆拳道兴趣班。在每次课前热身时,教练都会先讲解动作要领、安全事项,然后站在小学员旁边随时准备保护。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小鹏在准备侧踢时,没有集中注意力,踏上垫子脚没站稳就摔倒了,倒地后扭到了手臂,经医生诊断为小臂骨折,入院治疗花费近万元。

那么小鹏的受伤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一、培训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小鹏这样八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运动培训,我国法律对培训机构的教育、管理职责标准要求更为严格。培训机构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法律先推定培训机构有过错,证明责任在培训机构方。如果该机构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培训机构不仅要提供符合标准的运动设施,做好训前动作安全教育,还要在培训活动过程中尽到管理责任。

本案中,培训教练在给小鹏上课时,虽然进行了课前安全教育,但是未能及时提醒小鹏集中注意力,关键的是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由培训机构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二、家长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八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安全意识不强,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大,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对孩子参加运动课程的风险有所预见。在明知参加运动培训会有受伤的风险,仍允许孩子参加培训,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减轻培训机构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清涧县人民法院  白洁洁) 

免责声明:法制期刊网(www.fzqkw.com)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法制期刊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徐州视窗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 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新闻
  • 娱乐
  • 电影
  • 电视

猜你喜欢

法制期刊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