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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一司机加塞变道,撞上了,谁的责任?

2019-10-29 13:24:19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字体:

10月24日,在新城新惠路发生一起两辆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而事故主要原因是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引起的。

事故发生现场

事故发生时,王某驾驶自己的蒙D5XXXX号牌小型轿车沿新惠路由南向北行驶,在王某右侧同向行驶的汤某驾驶蒙DTXXXX号牌小型轿车由道路右侧直接向左侧道路变道过来,两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勘察现场

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勘查完事故现场后,询问驾驶员王某,王某说他与汤某驾驶的蒙DTXXXX号轿车同向行驶,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对方突然变道,由距离太近,没来得及采取避让措施,在刹车过程中,还是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事故结果

此次事故,汤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

变更车道时,驾驶员首先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侧方以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注意那些减速或者可能停止的车辆,并确保前方没有试图穿越马路的行人。在仔细观察后,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示意,并再次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确认准备驶入的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在不妨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向所需车道后,关闭转向灯。车辆在进入导向车道后,就不能跨越白色实心线随意变更车道。即便自己上错了车道,也只能在通过导向车道后,再重新调整路线,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来源:赤峰市交警支队三大队

编辑:柳夏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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