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作为实现法治中国梦的参与者、推进者,我们法院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国家的法治进程息息相融、相连相接。要有理性思辨,更要有制度自信。通过司法能动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法院人,要强化作风建设,自觉从规范自身的日常工作纪律抓起,认真开好每个庭、做好每一次的调解;不过问、不干涉他人办案;遵守司法礼仪、语言文明,严格约束工作之外的行为;坚持中立,站双方当事人角度听群众所讲、想群众所想,才能得群众所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作为法官,要时常站在诉讼各方的位置上换位思考,在法律框架范围内最大限度匡扶公平正义。在一些直接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件处理上,应当充分考量裁判对整个社会公共道德体系的影响,引导民意从善、稳定且可预期。
公平与正义,是法院每一位干警的初心和使命,更是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清涧县人民法院——白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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