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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2022-08-31 17:15:47 来源:襄垣县交警大队     点击: 字体:
      2022年5月30日14时许,李某驾驶晋DW****号“大众”牌小型轿车沿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工商银行路段左转弯掉头时,与同向行驶王某某驾驶的无牌“JIALING”牌二轮摩托车(乘坐史桂平)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史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违法掉头,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

王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无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之规定。

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违法掉头,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无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通行,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交警提示:在路上行驶不得违法掉头,无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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