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学者对边疆跨境族群的研究起步比较晚,肇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只有少数人有机会和条件研究边疆地区的历史文化。对于多数人来说,根本没有条件关注国外那部分属于同一文化群体的存在。就目前所掌握的历史资料看,中央民族大学陈永龄教授率先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跨界民族”理论,并且在民族学人类学专业招收了“跨界民族”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自此开启了“跨界民族研究”的先河和新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和面向国内外学术研究的需要,建议今后少用“跨界民族”“跨国民族”“跨境民族”之类的提法,逐渐改用世界通行的“跨境族群”的规范提法。“族群”作为一个人类学与民族学、社会学与政治学概念术语,最早出现在《牛津英语字典》1972年版的词条“补遗”里。在随后1973年出版的《美国传统英语字典》里,正式使用了“族群”这个专用术语。伴随着全球冷战后国际地缘冲突事件的不断发生,学术理论界便把“跨国民族”“跨境民族”之类的概念,有意识地向“跨国族群”“跨境族群”概念转换,使之成为21世纪人类学与民族学、社会学与政治学的一个研究热点领域。马戎教授曾指出:人们习惯“把中国那些跨界居住的群体称为‘跨境民族’,这个提法和概念在现代世界的国家体系里是有问题的,也会对这些跨境群体成员的国家认同带来负面影响。”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现有30个跨境族群,他们分别是朝鲜、鄂温克、赫哲、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塔塔尔、维吾尔、回、藏、门巴、傣、彝、哈尼、景颇、傈僳、拉祜、佤、德昂、怒、布朗、独龙、壮、布依、瑶、京等族群,总人口约6600万人。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除了尚未确定的“朝鲜族”和“京族”之外,这30个族群分属于4个语系、11个语支、14个分支。在他们语言使用习惯上,属于汉藏语系的跨境族群和文化群体多达15个。中国56个民族中的每一个具体民族,从国际法的意义上说,也就相当于一个大“族群”,只有“中华民族”才配称国际法意义上的完整“民族”概念。譬如,与中国相邻的蒙古国,他们把自己的国民称为“蒙古族”,那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果把中国境内抑或与蒙古国跨境而居的蒙古族群,也统称为蒙古国的“跨国民族”抑或“跨境民族”,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它无异于把中国的“蒙古族群”和蒙古国的“蒙古族人”,从本质上混同于一个共同存在的民族实体。从严格定义上说,人类早期传统部族国家的有机构成,多是以先辈的血缘、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等因素组成的人的共同体。现代民族国家则是由全体国民,以平等公民身份共同构成的政治实体,两者在国家构成和国家认同上是有本质区别的。相邻国家对中国学者“跨境民族”的表述曾提出过异议,怀疑乃至害怕中国借助这个概念建立跨国界的群体认同,然后再通过“民族自决”的途径,把境外的跨国成员以及居住区域并入中国版图。这种担心自然是多余的、没有历史根据和缺乏法律依据的。尽管中国正在艰难的崛起,但中国绝不会像美国所污蔑、攻击的那样“国强必霸”。中国从来没有通过自己的边疆搞过领土扩张,也从来没有损害过周边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政府历来强调亚洲各国应当建立“睦邻友好”“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中国欢迎邻国都能搭上“中国快速发展的列车”。再譬如,邻国越南政府和学术界不认同“跨境民族”的提法,明确表示越南的“岱依族”和“侬族”,是越南民族和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的壮族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不承认中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依族”和“侬族”是同一个民族,认为它们分属于两个民族、两个国家,彼此之间不应当存在“民族认同”问题。因此,近年来专家学者在分析研究跨境族群问题的时候,已关顾到邻国边民的情感是否愿意接受,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国际政治疑虑和外交纠纷。“中国”是现代“民族国家”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能把中华民族演变的历史,等同于民族概念演变的历史;尤其不能拾人牙慧地搬用西方兜售的民族理论,用以套裁中国几千年民族大融合、大发展的历史。参照现代国际规则有关“国籍制度”和“护照制度”的规定,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不再使用“跨境民族”这个概念,改用国际通行的“跨境族群”概念。无论中国公民涉及国际政治、外交活动,还是公民出国经商、留学抑或进行个人旅游活动,也无论你是来自哪个省份抑或属于哪个具体民族成员,在填写“外国人入境卡”和“外国人出境卡”的时候,谈不上自己属哪个民族成员有多么重要,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尽快说明“我来自中国”、“我是中国人”,因为“中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规范标识。
增强边疆地区跨境族群国家认同意识与坚持国家主流意识是一致的。56个民族中的每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每个公民都是中国这个不可分割整体中的一分子。中华民族共同体从来不以牺牲某个少数民族群体的利益为代价,始终坚持在维护各民族利益的基础上,共同营造和谐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因此,在边疆地区开展增强跨境族群国家认同的爱国主义教育,既要坚持“民族团结”的实践基础,又要坚持“文化认同”的法治原则,这是由边疆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结构决定的。只有当边疆地区跨境族群牢固地树立起中华民族自豪感的时候,他们才会自发地张扬自己的公民身份,自觉地履行定居边疆、开发边疆、守护边疆、巩固边疆的天职。针对边疆地区跨境族群政治身份认同的一元性和排他性要求,边疆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国家主流意识的主体地位,旗帜鲜明地反对和遏制“泛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边疆地区所有居民共同的、唯一的主导价值体系。少年强则国家强,必须加大对跨境族群子女的国家认同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前途理想教育,将对跨境族群青少年进行的国家认同教育,作为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维护国家主权统一的基本路径。具体地说,需要从如下三个方面下功夫:(1)针对同源跨境族群在不同国家作为主体民族而形成的比较落差,各级地方政府在组织对跨境族群进行国家认同教育的时候,应当关注跨境居民文化身份与政治身份的共通性,强调跨境居民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引导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法治观。在对边疆地区青少年进行国家认同教育的时候,要提升他们对本民族历史、国家历史的全面了解和认识,增强他们对其民族成分、公民身份正确的、理性的思辨能力。(2)针对跨境族群普遍存在的“读书无用”观念,各级地方政府要尽最大努力改善跨境区域的办学条件,结合贫困区域精准扶贫和精准脱实践,杜绝适龄读书儿童因贫辍学、因病失学,从根本上阻断绝对贫困的代际传递。尤其要让跨境族群的青少年一代在文化课学习的过程中,了解自己民族的文化变迁历史,熟悉家乡的风土人情和当地语言,增强对家乡和民族的热爱,进而树立坚定的国家认同观和正确的民族观。(3)针对少数跨境族群简单地把本民族传统文化同中华民族主流文化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实际情况,各级地方政府要正确引导跨境族群坚持动态整合的文化发展理念,着力培养他们全球视野跨文化的吸收能力和理解能力,帮助受教育者从历史变迁的整体性视角,充分认识本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塑造和培养青少年一代的爱国主义情怀。进行跨境族群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定要打破跨文化理解教育仅限于跨境学生的狭隘思维,注重培养青少年一代求同存异的理性文化观念,帮助他们树立全球视野的跨文化认知能力,引导青少年一代自觉养成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学习能力。
原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