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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禁用企查查“三查”标语,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应当被制止

2020-04-13 16:54:11 来源:东方头条     点击: 字体:
  2019年7月,天眼查因企查查长期有意冒用其品牌广告语,一纸状上,起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在起诉书中,天眼查提交给法院的有据可查的损失超过500万。自起诉以来10个月时间里,企查查的广告依旧铺天盖地,天眼查整体损失或过亿。

  而就在2020年4月8日,抄袭事件终于有了回声,海淀法院对企查查作出禁令,要求其在任何场合不能再使用天眼查的 “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以下简称“三查”)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

  虽然下达禁令并非最终判决,但是也侧面说明了企查查在本次事件中对天眼查权益的损害之重,天眼查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查”广告语是其核心功能,自2017年3月起就启用,是公司动用巨大人力、物力的结果,已经在全国各大城市线下、线上等多个渠道进行了大范围宣传,至2019年6月已累计花费超两亿。

  而既然该标语是由天眼查独立研发且率先使用,并且在商业信息查询领域,天眼查在多项数据指标中遥遥领先。那么企查查是否有“蹭快车”的嫌疑呢?经审慎审查双方证据、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海淀法院认定:

  第一,“三查”广告语属于可为金堤公司(天眼查)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的商业标识,金堤公司(天眼查)对此享有的稳定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第二,朗动公司(企查查)作为与金堤公司(天眼查)同处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市场中的主要竞争者,在宣传“企查查”产品及服务时非但未进行避让,反而使用与“三查”相同以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必然会使相关用户对其所使用的产品、服务及其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使金堤公司(天眼查)的用户流量及其他经营利益持续受损,故金堤公司(天眼查)提出行为保全申请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第三,结合金堤公司(天眼查)与朗动公司(企查查)均系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头部”企业,朗动公司(企查查)被申请行为的持续情况,以及在听证过程中明确不予停止部分行为等因素,如不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将导致金堤公司(天眼查)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四,“三查”广告语或类似用语并非公共领域或有限表达,禁止朗动公司(企查查)使用不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海淀法院最终裁定朗动公司(企查查)立即停止在“企查查”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使用“三查”广告语以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

  金堤公司(天眼查)当庭表示对裁定结果不持异议,朗动公司(企查查)代理人表示需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是否申请复议。

  本次抄袭事件也算是终于有了一个进展,法院虽然还没有进行最终判决,但是态度已然非常明显,明确了特定广告语作为商业标识的可保护性,及时遏制了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不当行为。

  而这样的决定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将成为类似案件的重要案例。

  近些年来抄袭事件的频繁曝出,也是社会对知识产权逐渐重视的一种表现,本次法院“诉讼禁令”的执行,也是表达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态度,净化各企业间的竞争环境,杜绝“不正当竞争”也会使企业间的竞争更加健康,同时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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